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獲免稅資格
記者從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第一屆理事會上獲悉,國家已決定從2004年1月1日起對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等6家基金會實行免稅政策,以推動我國公益社會事業的發展。
在最近由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出的有關文件中指出,為支持我國社會公益事業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》及其實施細則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,經國務院批準,國家對企業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,通過宋慶齡基金會、中國福利會、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、中國扶貧基金會、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、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用于公益救濟性的捐贈,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。